近期,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部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行动,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7家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并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自9月11日起以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机构名单如下:
主办: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477-858678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市医疗保障局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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