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拟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拟决策事项名称:《鄂尔多斯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
拟决策事项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拟决策事项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操作细则(试行)》《关于做好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首轮项目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鄂尔多斯市实际,制定本调整方案。方案针对通用型项目和复杂型项目分别进行价格调整。通用型项目价格调整方面,按照自治区拟定的调价项目,重点对历史价格偏低的护理、导尿、换药、清创缝合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价值的项目价格进行调增。复杂型项目价格调整方面,按照自治区形成的拟调目录库和价格基准,根据医疗机构主动申报情况,按复杂型项目可用调价总量在备选库中选择拟调整项目及价格,重点对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临床手术治疗类、临床非手术治疗类以及临床诊断类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本轮价格调整通过“突出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资源消耗成本”,结合DIP支付方式改革,患者总体负担可控。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集中论证基础上,围绕《鄂尔多斯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风险源,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重点评估对物价水平、医保基金运行、患者负担及特殊敏感群体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鄂尔多斯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支持态度?
2. 您对《鄂尔多斯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3. 您认为《鄂尔多斯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作用?
4. 您认为《鄂尔多斯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对本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优化和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可以起到什么作用?
5. 您认为实施《鄂尔多斯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18804773337
工作邮箱:277917218@qq.com
公示期限: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14日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