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医疗保障执法质效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医疗保障领域触发式行政检查启动条件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接到关于两定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诉、举报;
二、转(交)办案件:上级医保部门转办移交违法行为线索;
三、专项检查:上级部门开展或部署的专项活动涉及的检查;
四、通过智能监管等非现场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监管方式等发现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的线索。
五、其他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突发情况。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