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社会保险基数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0〕14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
申报工作从2020年8月18日开始到11月4日结束,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缴费基数
(一)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城镇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19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300%和80%核定;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基数。
(二)生育保险:2020年城镇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2020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300%和60%核定。
三、申报方式及资料
由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实现网上申报,所以单位需要到窗口办理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2、参保单位请到CBD政务服务中心2楼C区C204-C206窗口,拷贝“单位工资申报电子报盘”,按要求填写后报送电子报盘;
3、2019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或应付工资明细账、工资表;
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表格下载
所需表格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bj.ordos.gov.cn/zxbs/bgxz/"下载中心")在“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下载相关表格,纸质资料均需一式两份报送。
五、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从2020年11月18日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基数的110%核定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请各旗区参照执行。
附件:
1.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模板)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