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保障对象是什么?
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两病”患者纳入保障范围。
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保障对象的用药范围是什么?
在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范围内,按照“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的原则,选取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降血糖推荐使用药品。
三、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保障水平是什么?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1.继续执行现有门诊慢病政策,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2.未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服用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纳入门诊保障范围。门诊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600元、“两病”并发的600元。
三、高血压、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1.高血压诊断标准按照《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版)》执行。
2.糖尿病诊断标准按照《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18版)》执行。
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政策的关系是什么?
1.对已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执行,确保群众待遇水平不降低;“两病”患者同时患其他符合门诊慢病报销政策疾病的,可按门诊慢病政策报销。
2.纳入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两病”患者,不享受门诊慢病保障政策。
五、如何享受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政策?
1.“两病”患者可在全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诊机构。
2.“两病”患者享受门诊用药保障待遇,需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进行备案和报销,具体备案和报销方式执行参保地旗区政策。
3.“两病”患者备案以自然年度为周期不得变更,即一经备案,该年度享受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再享受门诊慢病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