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21 18:16 来源: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组织拟订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2021年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行政单位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97.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951.02万元,减少61.42%,变动原因:2021年预算增加了DIP建设项目689万,该项目当年未完成,支出金额26.02万元,其余资金财政收回,结转到下年;2021年预算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市级补助资金282万元,为市本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97.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951.35万元,减少61.44%,变动原因:2021年预算增加了DIP建设项目689万,该项目当年未完成,支出金额26.02万元,其余资金收回,结转到下年;2021年预算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市级补助资金282万元,为市本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97.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34.9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2.48万元;支出总计597.4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9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99.04万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2021年医保新系统上线,导致当年DIP建设项目未完成,剩余资金未支付,结转到下年;二是2021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二级单位,调4名相关业务人员,人元经费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3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96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9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1万元,占48.18%;项目支出309.45万元,占51.82%。

图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7.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16万元;支出总计597.1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99.29万元,下降14.26%。主要原因:2021年医保新系统上线,导致当年DIP建设项目未完成,剩余资金未支付,结转到下年;二是2021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二级单位,调4名相关业务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7万元,占48.18%;项目支出309.45万元,占51.8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51.35万元,下降61.44,变动原因:2021年预算增加了DIP建设项目689万,该项目当年未完成,支出金额26.02万元,其余资金财政收回,结转到下年;2021年预算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市级补助资金282万元,为市本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9.8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AK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是上级补助,不需要做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27.13万元,决算支出2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二级单位,调4名相关业务人员,养老保险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补发1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84.54万元,决算支出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预算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市级补助资金282万元,为市本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二级单位,调4名相关业务人员,失业保险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14.58万元,决算支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二级单位,调4名相关业务人员,医疗保险减少

2)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217.87万元,决算支出27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AK工程为上级专项,不需要做预算。

3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初预算931万元,决算支出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预算增加了DIP建设项目689万,该项目当年未完成,支出金额26.02万元,其余资金财政收回,结转到下

4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6.1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上级拨付资金,不需要做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20.35万元,决算支出1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二级单位,调4名相关业务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69万元、津贴补贴104.95万元、奖金4.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7万元、住房公积金16.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58万元,较上年增加39.30万元,主要原因是: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部门,后续陆续增加工作人员,致使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3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4万元、印刷费0.12万元维修(护)费0.73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0.88万元、委托业务费2.95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福利费4.29万元,其他交通费21.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4.1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公用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少,故决算数比预算减少;2021年预算是按编制数进行测算,我部门存在空编,故这部分资金未支出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19.36%。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2021年飞行检查工作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本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项目8个,实施项目8个,完成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309.45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47.2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万元,比2020年增加1.1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部门,陆续买办公设备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0万元,比2020年增加26.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医保系统上线,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印刷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4.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6万元,比2020年增减少14.11万元,降低28.93%。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三项经费列入公用经费,2021年则列入项目经费,故减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主要是本单位未购买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比2020年增加0台,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主要是本单位未购买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比2020年增加0台,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有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1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及其绩效自评结果。

1.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市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共53万元,根据全市医疗救助人群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医疗救助资金作为医疗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在救助群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021年联合财政、民政部门印发《鄂尔多斯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对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未达到70%的提高至70%,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门诊慢病80%,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一站式服务,方便广大资助群体,是防止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通过各级医疗救助资金资助贫困人群参保率达85%以上,随着医疗保障待遇的提高收到广大资助参保人员的好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晋

 

 

电话:18647755618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3

53

5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3

53

53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内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予以救助。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度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与上年持平。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与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文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各项保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拨付旗区个数

≥9个

9个

15

15

 

质量指标

拨付完成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拨付时间

2021年12月前

2021年12月前

10

10

 

成本指标

市本级医疗救助总成本

≤53万元

53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

≥28%

21.00%

4

0

 

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

≤15%

14.31%

4

4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稳步拓展

稳步拓展

4

4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4

4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

有效缓解

有效缓解

4

4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持续影响

持续影响

5

5

 

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

持续影响

持续影响

5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满意度

≥85%

≥85%

10

10

 

总分

100

96


2.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34分。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该笔经费共计120万元。项目完成情况:提升经办服务推行综合柜员制,举办业务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强化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实现全市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直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延伸至乡镇一级。推行“区内无异地”,完成医保专网建设、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业务子系统测试等工作,确保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鄂尔多斯上线运行。成功举办信息平台运行启动仪式,邀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金满义局长、浩蒙副局长,市政府王心宇副市长参加并致辞。同时,积极推广电子凭证运用,全市共激活电子凭证41万人。作为全区第二家全量上线运行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盟市,为后续盟市上线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指导,受到自治区医保局表扬。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晋

 

 

电话:18647755618

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0

120

112.24

10

93.53

9.3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20

120

112.24

93.53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解答群众疑问,提高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措施公众知晓率,传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通过政策宣传稳定扩展参保人群;2、通过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基金支出增幅;3、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以及便捷率;4、完成医保基金运行分析;5、保证医保执法过程合规合法;6、持续改进完善医保信用体系管理系统。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学习、培训次数

≥5次

5

2

2

 

印刷宣传册次数

≥2次

2

2

2

 

制作医保宣传视频

≥1

2

2

2

 

法律咨询人员

1名

0

2

0

2022年聘请专业人员

购买办公用品

≥12次

12

2

2

 

出差次数

≥15次

13

2

1

受疫情影响出差次数减少

汽车租赁

≥15次

15

2

2

 

宣传平台

≥2

2

2

2

 

质量指标

学习、培训合格率

≥95%

≥95%

2

2

 

宣传册合格率

≥100%

≥100%

2

2

 

宣传视频合格率

≥100%

≥100%

2

2

 

办公用品合格率

≥100%

≥100%

2

2

 

洗车租赁合格率

≥95%

70%

2

2

 

宣传平台合格率

≥95%

≥95%

2

2

 

出差完成率

≥95%

90%

2

1

 

时效指标

学习、培训完成实效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2

2

 

宣传册发放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2

2

 

完成宣传视频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2

2

 

购买办公用品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2

2

 

汽车租赁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2

2

 

宣传平台维护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2021年12月31日前

2

2

 

成本指标

学习培训成本

≤20万元

12

1

1

 

印刷成本

≤19万元

13

1

1

 

宣传视频制作、宣传成本

≤10万元

10

1

1

 

办公用品成本

≤22万元

22

1

1

 

法律咨询费

≤5万元

0

1

1

 

其他交通费用

≤22万元

16

1

1

 

宣传平台维护成本

≤4万元

3

1

1

 

差旅成本

≤18万元

7

1

1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医保政策程度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0

10

 

医保执法合规合法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医保体系持续完善

持续

持续

1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5.34


3. 打击欺诈骗保奖励资金及基金监管核查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决捍卫医保基金安全。一是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针对安徽太和县骗保事件,联合卫健委开展对160家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查实一家民营医疗机构存在诱导住院情况,作出暂停该医院医保刷卡资格6个月,拒付医疗费用6.7万元,并对违规行为予以曝光的处罚决定。二是聚焦“三假”(即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市2067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查实违规金额2094万元,均按规定进行处理。对违规金额较大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全年共曝光240例。三是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海报、手册、折页共计11万余份,群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在集中宣传月期间,邀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金满义专程到我市进行条例宣讲。四是在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的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及自荐等方式,聘用30名医保基金监管社会义务监督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晋

 

 

电话:18647755618

项目名称

打击欺诈骗保奖励资金及基金监管核查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2

42

42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2

42

42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基金安全。

通过不断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及宣传册,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同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基金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举报人举报线索核查案件

根据举报人举报

2

7

7

 

业务培训会议

≥1次

1

3

3

 

成立医疗保障资金专家库

1个

0

3

0

 

首先聘用社会义务监督员,下一步将组建专家库

印刷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册次数

≥1次

≥1次

3

3

 

 

学习、检查次数

≥5次

≥5次

3

3

 

 

聘请专家数

≥4人

≥4人

3

3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90%

100%

3

3

 

聘请专家完成率

≥90%

≥90%

3

3

 

宣传册验收合格率

≥100%

100%

3

3

 

 

培训会议完成率

≥100%

100%

3

3

 

时效指标

案件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按时完成

3

3

 

专家库成立时限

2021年底

未完成

3

0

 

宣传册印刷时限

2021年底前

按时完成

3

3

 

 

业务培训时限

2021年底

按时完成

3

3

 

成本指标

举报奖励

按照查实金额5%予以奖励

依规定执行

1

1

 

聘请专家成本

按相关规定执行

依规定执行

1

1

 

宣传册成本

≤5万元

5万元

1

1

 

 

总成本

≤42万元

42万元

1

1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欺诈骗保行为

有效减少

持续有效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基金安全

持续保障

持续保障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举报人满意度

≥90%

满意

10

10

 

总分

100

94

  

4.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7分。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7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国家2021版药品目录在我市落地,新增西药和中成药共2860种。动态调整13项中蒙医、10项冠脉介入治疗、3项经皮穿刺插管静脉造影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统一藏医与中医、蒙医内涵一致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按照最高指导价标准执行,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二是落实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印发工作方案,组建管理委员会,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目前,80家医疗机构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包括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三是将51家零售药店和23家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范围,221种用药所发生的费用比照一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晋

 

 

电话:18647755618

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资金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

23

10

76.70%

7.67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

30

23

76.7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完善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全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认真完成上级医保部门关于医疗服务价等工作任务,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召开论证会,切题提高医疗保障供给侧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召开业务会议

≥1次

4

3

3

 

聘请价格论证专家

≥2

4

7

7

 

考察调研次数

≥2

2

6

6

 

质量指标

培训完成率

≥100%

100%

3

3

 

聘请专家完成率

≥100%

100%

6

6

 

考察调研完成率

≥100%

100%

6

6

 

时效指标

培训完成时限

2021年1月-12月

12月31日

3

3

 

聘请专家完成时限

2021年1月-12月

12月31日

6

6

 

考察调研完成时限

2021年1月-12月

12月31日

6

6

 

成本指标

业务会议培训成本

≤10万元

6万元

2

1

 

考察学习支出成本

≤20万元

8万元

2

1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患者个人负担

有效减轻

有效保障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

持续完善

长期完善

15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5.7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9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印发《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将全市纳入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人员全部纳入目标人群范围。目前,高血压患者享受政策16.3万人次,支出2920万元;糖尿病患者享受政策11.4万人次,支出3983万元。二是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不设等待期,规范新生儿参保政策,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利益。三是落实自治区呼包鄂乌大病保险一体化政策要求。印发商业补充保险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开展商业补充保险考核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孙晋

 

 

电话:18647755618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9.79

10

97.90%

9.7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

10

9.79

97.9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持续扩大居民参保覆盖面,加大医保政策宣传,提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居民医保政策

保障完成参保扩面工作,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获得感。

绩效

一级

二级

三级

年度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50分)

数量

组织、参加会议次数

≥4次

7

8

8

 

印刷宣传册次数

≥1次

1

5

5

 

学习次数

≥2次

3

7

7

 

质量

组织、参加会议完成率

≥100%

≥100%

5

5

 

印刷宣传册完成率

≥100%

≥100%

5

5

 

学习完成率

≥100%

≥100%

5

5

 

时效

组织、参加会议完成时限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底前

4

4

 

印刷完成时限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底前

4

4

 

学习完成时限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底前

4

4

 

成本

组织、参加会议成本

≤4万元

≤4万元

1

1

 

印刷成本

≤5万元

≤5万元

1

1

 

学习成本

≤1万元

≤1万元

1

1

 

效益(30分)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保障

 

15

15

 

生态效益

1:无

 

 

 

 

 

可持续影响

完善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不断完善

 

15

15

 

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0%

 

10

10

 

总分

100

99.79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2021城乡居民医疗

救助资金绩效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共计53万元,支出53万元。

(二)项目得分。按照年度设定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医疗救助市级财政补助得分为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三)项目结论。我市医疗保障救助政策,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医保局相关规定,各项待遇保障落实到位。

二、绩效指标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一是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进行决策,认真贯彻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医疗救助决策部署,开展我市医疗救助工作。二是我市严格依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市医疗救助资金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

2、决策过程。按照文件要求,我局组织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决策程序规范、完整,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审批文件,手续齐全。

3、绩效目标。我市医疗救助资金遵照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分解细化,细化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与上级财政部门和医疗保障局要求一致。

4、资金预算。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严格按照我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对全市需救助对象进行补贴,对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及时足额进行拨付。并按规定时限下达资金,符合预算管理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要求。

(二)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一是预算执行率:我市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按规定使用拨付至专户、专款专用,资金监管措施有力。二是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使用按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使用,拨付至专户、专款专用。三是资金监管有效性:我单位对各旗区医疗救助资金的绩效运行进行监控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组织管理。一是我市医疗救助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对各项专款全面实现绩效管理明细化。二是绩效评价机制健全性,我市医疗保障局利用绩效指标细化明确进行有力的绩效运行监管,利用评价结果来完善日后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三)项目产出

1、数量指标。依照我市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救助对象覆盖了全市低保、特困、建档立卡及低收入人群等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并于年底前全部拨付到位。

2、质量指标。为保障我市医疗救助对象医保待遇及时拨付,市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实效性强。

(四)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一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2021年为21%,其中住院救助比例达29%。二是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数的15%,我市基金累计结余占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2021年为14.31%。三是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严格按照民政、残联、军人事务等部门依规将符合救助的对象纳入医疗救助待遇保障中,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四是随着医保结算新系统的上线运行,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较上年有所提高。五是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2021年4月,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盟市级统筹的安排部署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文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开始实行医疗救助市级统筹,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就医待遇。

2、可持续性。一是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成效明显。二是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我市医疗救助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着积极的作用,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提高了我市的整体医疗救助水平。

3、服务对象满意度。广大参保对象对政策、医保经办和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1、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盟市级统筹的安排部署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医疗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文件,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

2、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加强各种救助制度与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一站式”管理服务和做好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六、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根据本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城乡医保基金政策。       

2、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报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婷婷    联系电话:0477-812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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