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9-28 14:50 来源: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组建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方案等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组织拟订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负责全市医疗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以及基金使用、管理和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汇总统计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各项指标、数据。经办管理市本级参保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本地和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待遇审核、稽核、支付工作;负责器官移植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协议书审批、签订、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兑现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补贴;承担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分级管理、日常巡查、年度考核以及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医保“三大目录网络对照、审批、维护等工作。负责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发展的其他工作任务。

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业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指标、数据汇总统计工作;承担各旗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金预拨工作;承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监管、费用报销复审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信息、各类政策信息的维护工作及系统年度结转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内设科室5个、1个财政拨款参公单位和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策宣传和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行政审批科(待遇保障科)

按规定权限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协调改革方面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管理政策规定,负责医疗保障待遇审核工作。

医药综合服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

负责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拨付、支付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2个二级单位分别为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和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上下信息沟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就机关整体工作部署向局领导和局务会提出建议;负责综合性公文的草拟和初步审核以及文秘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机关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协助领导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奖惩工作;管理机关人事劳资;负责机关印章管理,上下来文的登记、拟办、督办,文件的打印,装订、封发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和党支部安排、组织各类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草拟会议决议、纪要,传达督促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提出和掌握机关行政费用预算。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车辆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品的购置、管理;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医院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制度,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及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定点医疗医疗服务协议的修改和签订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保费用增长,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人员医保权益;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掌握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及医疗服务费用支出情况,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根据医疗服务实际情况做好奖惩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申报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报销人病历审核及相关事项的检查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申报费用按月结算工作负责工伤、生育和自费住院参保人员费用结算;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实施标准三大目录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三大目录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向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定期传送监控结果,保障各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更加科学高效;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听取社会意见和参保人诉求,主动接受舆情监督,不断改进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协助公共业务完成市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加各项医疗保险登记、申报、变更和注销工作;负责灵活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的划拨,市直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按规定完成个人年度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和核对工作;负责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为转往外地人员开具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核准、补缴年限的核定业务;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待遇审核科

 宣传贯彻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法规,指导旗(县)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受理重症患者转院、转诊的申请和票据的结算,并做好备案工作;负责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和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管理工作;负责对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用药和日常管理;负责参保职工、参保人员重特病患者靶向治疗用药的初步审查、审批登记及结算工作;协助劳动局工伤管理科做好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病情前期调查工作;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参保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充报销的待遇初审及档案移交工作;负责解答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方面的政策咨询,并做好相关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稽核科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并配合单位领导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对市本级范围内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票据审核程序,强化对基金支出全过程的监管,开展对转往异地治疗人员的票据真实性的实地稽核工作;参与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对所签的服务范围、标准、项目、设施等医疗行为及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负责对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重大问题的查处工作;负责门诊慢性病的报销工作;组织享受体检待遇人员的体检工作;加强各旗区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严格稽核工作制度,注意收集违规信息,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请示、汇报,严密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 不定期撰写稽核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形成文字一事一报。

(六)财务科

负责各项医保基金、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基金收支的帐务处理、与财政局、地税局对账处理、票据管理、本地、异地待遇支付、“两地机构医疗费用拨付、财务资料管理、报表编制、分析核算、预算控制,对基金的使用、管理和运营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旗区各项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本级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审核全市各旗区统计报表,编制全市统计报表,并负责向自治区医保局报送。

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有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收发文管理及催办、市长热线及提案的回复、信息的报送、起草及上报各类工作材料、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负责办公用品采购、报刊杂志订阅、邮寄快递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人事档案、护照通行证的管理及人员出国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机构年检工作;负责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资绩效审批、养老及医保对照、 人事考核制度制定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日常考勤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基金的支出、基金票据的管理、基金的拨付工作;负责参合人员报表、申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工作;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工作;负责报送基金预算表等所有报表类工作;负责日常差旅报销、办公用品等费用结算、对账工作;负责报税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医院管理科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审批认定、登记备案及相关手续备案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监管、费用报销复审及医疗机构的处罚工作;负责全市审核权限的认定、分配工作;负责系统年度结转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支付方式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每月统计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信息科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直报工作的网络运行保障工作;负责异地就医跨省及跨自治区的直报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的升级以及功能完善工作;负责系统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信息、各类政策的维护工作以及与联德公司服务器运行有关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办公室网络设备维护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综合业务科

负责三大目录的对码、新增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大病商业保险方案拟订、日常监管、业务统计及相关业务各类报表工作;负责制定单位学习计划、组织各类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研工作;负责支付方式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的拟订工作;负责现有医保政策未予明确地方研究确定及解释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尔多斯医疗保障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合计20,294.58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312.24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8,982.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93.53%。

收入预决算对比情况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预决算差异率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945,792.20

13,121,374.87

93.5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0.00

 0.00%

三、上级补助收入

 0.00

0.00

 0.00%

四、事业收入

 0.00

 0.00

 0.00%

五、经营收入

 0.00

 0.00

 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0.00

 0.00%

七、其他收入

 0.00

 974.7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02,945,792.20

 13,122,349.64

 93.53%

支出预决算对比情况。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合计20,294.58万元,支出决算合计1,124.09万元,与预算数差额-19,170.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94.46%,人员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6.1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在2020年陆续新增工作人员10人,因此人员经费支出超预算  ;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79.5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新增一笔公用经费收入为党的建设、改革调研、意识形态三项经费本级单位及二个二级单位共三笔60万元,预算中不包含此笔经费。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率98.0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局本级有两笔项目经费分别为全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3万元,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补贴158万元,这两笔经费都拨付旗区用于医保待遇支出和医疗缴费补助,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有一笔项目经费为2019年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应缴医疗保险费,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为3382万元 ,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15593万元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此项目预算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1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12.2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7万元;支出总计1,312.3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8.2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13.59万元,增长87.80%;支出总计增加613.59万元,增长87.80%。主要原因:一是市医疗保障局本级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仅有政府拨付开办经费20万元以及上级经费41万元,而2020年本级共新增7项本级医保项目经费242万元1项中央专项经费152万元;二是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0年新增工作人员,较上年增幅为166.67%,人员基本经费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1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1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1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28万元,占65.40%;项目支出388.81万元,占34.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2.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6万元;支出总计1,312.1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88.1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13.52万元,增长87.80%;支出增加613.52万元,增长87.80%。主要原因:一是因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在2020年随着各项医保工作的开展,共增加项目支出233万元;二是工作人员新增10名,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三是本年财政加大对党建、意识形态、改革调研工作的财政投入,该项工作支出增加60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28万元,占65.40%;项目支出388.81万元,占34.6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7.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46万元,津贴补贴244.37万元,奖金14.35万元,绩效工资24.62万元,养老保险缴费60.04万元,医疗保险缴费32.27万元,住房公积金45.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万元退休费0.83万元,生活补助1.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万元,较上年增加12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新增工作人员10人,较上年增幅达166.67%,因此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13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1.94万元,咨询费4.3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2.59万元,维修费1.4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6.97万元,工会会费4.8万元,福利费8.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5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8万元,较上年增加7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经费60万元,加大本部门党建、意识形态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63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18.3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4.3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占93.10%;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6.9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用于用于公车燃油费支出,公车维修支出,公车保险费支出,车均运维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7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公车使用次数较上年减少,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8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巴彦淖尔市考察调研组。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9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6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预算执行率均达到100%,年初既定预算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本年市级城乡医疗救护资金共53万元,根据全市医疗救助人群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医疗救助资金作为医疗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在救助群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资助对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未达到70%的提高至70%,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门诊慢病80%,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一站式服务,方便广大资助群体,是防止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通过各级医疗救助资金资助贫困人群参保率达95%以上,随着医疗保障待遇的提高收到广大资助参保人员的好评;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补助资金,本年度15593万元预算已经全部支完,为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提供补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及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群众,逐步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 ”、“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及宣传经费项目”、“2019年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应缴医疗保险费项目”、“文革基残人员医疗费项目”等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1.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市级城乡医疗救护资金共53万元,根据全市医疗救助人群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医疗救助资金作为医疗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在救助群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资助对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未达到70%的提高至70%,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门诊慢病80%,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一站式服务,方便广大资助群体,是防止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通过各级医疗救助资金资助贫困人群参保率达95%以上,随着医疗保障待遇的提高收到广大资助参保人员的好评。各项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2.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1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该笔经费共计120万元。2020年制发《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图解》12000多份,录制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解读微课,积极参加扶贫日宣传活动,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切实加强;制定《全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清单》,实现经办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经办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在全区率先实现“综合柜员制”,推进“一窗办理”、“一网办理”。设置便民服务医药箱、指引牌,开展延时办理服务,医保经办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温馨;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部门等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在定点医药机构及市政主要路口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动漫及宣传标语,宣传月已制作发放悬挂条幅300余条,张贴海报10000余张,发放宣传折页20000余份。形成好的宣传合力,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3.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15593万元,执行数为15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补助资金,本年度15593万元预算已经全部支完,为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提供补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及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参保群众,逐步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能会有参保群众对保障的范围和水平有不满意的地方。下一步改进措施:会进一步提升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及宣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20万预算已经全部支完,完成了对定点医疗机构、旗区经办机构业务培训,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稳定扩展参保人群的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单位会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以提升服务水平。

5.2019年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应缴医疗保险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3382万元,执行数为3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3382万预算已全部支付,保证4848名市本级财政供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使退休人员能享受医保待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还需进一步细化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下年预算时要仔细考虑项目指标设定是否符合项目本身。

6.文革基残人员医疗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68万预算已经全部支付,按时准确的完成了对327名文革基残人员的医疗费发放,完成了提高文革基残人员医疗待遇的目标,按时发放个人账户金额,保障了文革基残人员在药店能及时刷卡购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还需进一步扩充项目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应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项目指标和细化项目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保市级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骋越18847775075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593

1559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593

15593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坚持医保基金收支基本平衡,保障基金规范、安全运行。

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及可持续发展,增强城乡居民抵御疾病风险能力,切实减轻医疗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补助标准符合要求

16

补助标准符合要求

补助标准符合要求

16

 

 

 

 

 

 

 

 

 

 

 

 

质量指标

确保参保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17

确保参保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确保参保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17

 

 

 

 

 

 

 

 

 

 

 

 

时效指标

市级补助到位时间

17

到位及时

到位及时

17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医保基金安全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30

有效减轻

有效减轻

3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群众满意度

10

比较满意

比较满意

8

还需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总分

100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及宣传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骋越18847775075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0

20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旗区经办机构业务培训,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稳定扩展参保人群,使参保人数逐年上升。

贯彻执行相关文件,加大对医保工作的投入,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医保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医保覆盖率,促进城乡居民医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年内举办各类培训3次以上,召开业务相关会议4次以上,通过相应渠道宣传6次以上

25

年内举办各类培训3次以上,召开业务相关会议4次以上,通过相应渠道宣传6次以上

年内举办各类培训3次以上,召开业务相关会议4次以上,通过相应渠道宣传6次以上

25

 

 

 

 

 

 

 

 

 

 

 

 

质量指标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5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30

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平稳、顺利开展。让医保政策知晓面更广泛

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平稳、顺利开展。让医保政策知晓面更广泛

3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群众满意度

10

95%

95%

8

还需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总分

100

 

9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孙晋 18647755618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3

5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3

5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25

符合政策规定且需缴纳医疗费或发生医疗费需救助人员

符合政策规定且需缴纳医疗费或发生医疗费需救助人员

25

 

质量指标

资助贫困人群参保率

25

≥95%

≥95%

25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救助对象医疗问题改善情况

30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3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资助对象满意度

10

≥95%

≥95%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运行改革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孙晋 18647755618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0

118.2

10

99%

9

其中:财政拨款

120

118.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官方媒体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平台

13

≥3个

3个

13

 

数量指标

开专业培训会

13

根据自治区医保政策改革方案确定

5次

13

 

数量指标

印发宣传册、折页等宣传资料

13

10000册

10000册

9

已发数量超出预算,因宣传内容较多,宣传册发放种类较多,下一步提高预算准确率

质量指标

两定机构宣传覆盖率

11

≥90%

≥95%

25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保政策社会知晓率

30

≥90%

逐步改善

3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医保政策宣传满意度

10

≥95%

≥95%

10

 

总分

100

 

9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应缴医疗保险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骋越188477750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82

3382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382

3382

10

100%

1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保证财政供养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使退休人员能享受医保待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保证财政供养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纳,使退休人员能享受医保待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市本级财政供养退休人员人数

 

16

4848人

4848人

16

 

 

 

 

 

 

 

 

 

 

 

 

质量指标

缴纳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对象的准确度

17

100%

100%

17

 

 

 

 

对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应缴医疗保险核算的准确度

 

17

≥99%

 

≥99%

 

17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财政供养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30

得到有效保障

得到有效保障

2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对此项目的满意度

 

10

≥99%

 

≥95%

 

8

 

总分

100

 

9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文革基残人员医疗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郭骋越18847775075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8

68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8

68

10

100%

1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保证2020年327名文革基残人员的医疗待遇按政策得到相应提升,保障他们的医疗待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保证了2020年327名文革基残人员的医疗待遇按政策得到相应提升,保障他们的医疗待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发放医疗待遇的文革基残人员的人数

 

12

327人

327人

12

 

 

 

 

发放文革基残人员医疗待遇对象的准确度

 

12

100%

100%

12

 

 

 

质量指标

对文革基残人员医疗待遇资金核算的准确度

 

13

100%

100%

13

 

 

 

 

 

 

 

 

 

 

 

 

时效指标

完成发放文革基残人员医疗待遇的目标时间

13

2020年12月底

2020年12月底

13

 

 

 

 

 

 

 

 

 

 

 

 

成本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文革基残人员的医疗待遇

 

30

得到有效提高

得到有效提高

2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文革基残人员对此项目的满意度

 

10

≥99%

 

≥95%

 

10

 

总分

100

 

95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3万元,比2019年增加51.85万元,增长104.4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部门为2019年政府新组建部门,随着2020年机关工作人员不断配备完成,局机关人员较上年增幅166.67%,机关各项运行成本支出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7.98万元,比2019年增加72.18万元,增长109.7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部门为2019年政府新组建部门,随着2020年各项医保工作不断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不断配备完成,局机关人员较上年增幅166.67%,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万元,比2019年增加9.4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医疗保障部门新成立,需不断配置办公设备,因此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5万元,比2019年增加26.0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随着2020年医保各项业务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有序进行,医保业务培训增多,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正常办公运行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晋    联系电话:0477-858830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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