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姝等委员:
你们的《关于加大生育全周期惠民力度全方位提高现阶段生育率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针对孕检期间常见病罕见病的特殊检查和诊疗给予政策倾斜和针对产时诊疗实现 100%报销情况”
根据的《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 9 号)要求,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 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据实支付,与住院共用封顶线。即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据实支付。
二、关于“医保 100%承担对生育后新生儿期的疾病诊疗等 一系列住院费用报销情况”
《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鄂府发 〔2023〕80 号)规定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含死亡新生儿) 自出 生之日 90 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同 时,按照《鄂尔多斯市“一件事一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 进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通知》(鄂政务发 〔2022〕7 号),通过“蒙速办”APP 的“ 出生一件事”服务, 在线即可办理新生儿参保。
根据国家医保待遇相关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 制定的基本政策,在授权范围内确定具体参保筹资待遇标准,不 得自行调整或采用变通方法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自出生之日起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