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53182 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07-04 10:25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字体:        
石红霞代表:
  您的《关于实施老年人关爱保险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 复如下: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 号) 明确“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仅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明确的试点城市开展,我市暂未被列为试点城市。2024 年以来,我市为早日申建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成立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筹备组,从宏观层面深入谋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赴重庆、成都、 汉中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区实际,草拟《鄂尔多斯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长期护理保险保险经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 7 项配套方案,初步构建了“1+7”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体系。同时,持续关注失能人员保障问题,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和服务供给形势,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政策支持,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顺利推行。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与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沟通, 推动将我市尽早列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范围,切实 以工作实效着力解决全市老年群体医疗保障“ 急难愁盼”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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