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代表:
您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健康保险的建议》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自治区及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自 治区及我市大力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健康保险项目,使居民的获得 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方面,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全区范围内上线了一款 普惠型商业补充保险—“ 惠蒙保”。凡是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所辖 各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员均可以参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病史,保费为 86 元/ 人/年,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 惠蒙保”进行参保。参保 后可享受最高合计 420 万元保额的医疗保障,保障范围涵盖基本 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 目录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 自费部分),50 种(包括国内 30 种、 国外 20 种)特定药品医疗费用, 以及 9 大健康管理服务。另一 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要求,切实减轻参保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积极支 持“惠蒙保”发展,并以伊金霍洛旗为试点,探索通过购买商业 健康保险,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3年,伊金霍洛旗商业健康保险全年保费14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4 月底, 受益参保患者达 4570 人次,受益金额 945.84 万元,平均每人受 益 2000 元左右,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待遇标准为参 保人员发生的本保险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文件规定的特殊 疾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报销、医疗救助报销 后,剩余超出起付线以上的费用部分,按比例支付。基本医保总 可补费用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 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住院的剩余可补费用(含符合政策的特殊门诊费用)进入伊金霍洛旗城乡居民补充健康保险报销范围,相 对免赔额 2000 元,补齐到总可补费用 80%。基本医保自费费用,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不可补费用,绝 对免赔额 3500 元,剩余不可补费用按 50%比例支付。慢性病门 诊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 疗救助报销后,剩余可补费用,绝对免赔额 3000 元,剩余可补 费用按 60%报销。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总结伊金霍洛旗试点经验,积极支持商 业保险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切实减轻参保 患者就医负担,不断提升参保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