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陪照护服务”来了!

日期:2024-12-18    来源:医药综合服务管理科    作者:杨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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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近日,国家医保局出台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和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目前,我市已选定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准格尔旗中心医院两家三级综合医院作为试行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为100元/日,暂不纳入医保支付,待逐步规范后全面推开。
  “免陪照护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的护士或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的生活照护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为避免新项目被滥用,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是否由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
  下一步,我市医保部门将不断推动护理服务向更加专业化、优质化的方向发展,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整体促进护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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