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效率。我市根据《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 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规定,自9月15日起,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动态调整,本次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是对“经内镜胆管内支架置入术”等1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补充调整,其中,“静脉药物集中配置”价格降幅为90.0%,“切/削痂人工真皮移植术”价格增幅为87.5%,其余项目价格未发生改变,对另外11项计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说明、支付政策标识进行补充调整。
二是终止收费系统中“抗肿瘤化疗药物/肠外(外周)营养液集中配置”等10项相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
全市医保部门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引导医疗机构整合医疗资源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群众就医体验感,持续释放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