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全市医保业务培训会,传达部署2025年全市基金监管工作,特别针对自查自纠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并对医保经办规程、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作和分级管理等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各旗区医保部门要认真领会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负责地开展今年的基金监管工作,同时还要继续组织属地定点医药机构再次深入自查自纠工作,让医药机构主动担负起主体责任。

会上,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讲解了《医保经办规程》,主要针对工作背景、形势与挑战和内控规程修订进行详细解读,并对下一步经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医保局医药综合服务管理科负责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深入细致讲解。将定点医药机构按医保基金结算服务类型划分为A、B、C三级,明确了各级别基本标准和晋级需要满足的条件,明确了根据医疗机构年度受到的约谈、暂停结算、中止服务等处罚情况予以降级直至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情形。《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我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工作,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医疗和医药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医保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管理科负责人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政策解读。要求各旗区医保局,一要加强政策培训。各旗区要在3月20日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政策培训,要求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实施细则,熟悉记分规则,确保人员知悉责任,知晓行为底线和红线,增强合规意识,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二要高度关注舆情。各旗区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既让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体人员知晓政策、遵守规定,也要让广大参保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特别是对于因为违规记分导致暂停或中止医保支付资格的,要向参保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不得曲解政策或误导群众,做好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此次培训会议要求各旗区学以致用,全面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监管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