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鄂尔多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是什么?
1.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三次及三次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
2.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含生育医疗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3.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主办: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477-858678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市医疗保障局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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