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1.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套取医保资金;
2.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4.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5.不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
6.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7.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9.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
1.串换药品,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或以日用品、保健品以及其他商品串换为医保基金可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进行销售,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和范围向参保人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3.不严格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不核验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向其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4.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三)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二、举报方式
各旗区举报电话:
市级 0477-8588301
东胜区0477-5115706
康巴什区0477-8507721
达拉特旗0477-2259270
准格尔旗 0477-4701166
伊金霍洛旗 0477-8685803
乌审旗0477-7589902
杭锦旗 0477-227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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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0477-7623835
举报邮箱:
ybjgcjgk@163.com
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三、保护措施
和举报要求问题线索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反映问题线索需明确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和合法权益。如您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拨打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或向当地医保部门及时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核查处理。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