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报价单位: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现以自行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服务的自行采购。
一、拟采购服务一览表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万元) |
|
1 |
医疗智能识别系统软件 |
开发一套医疗智能识别系统软件,在全市范围组织实施,配套4台以上专用扫描仪。 |
1套 |
29 |
含专用扫描仪的费用 |
二、与采购服务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服务总价,包含服务成果交付采购人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中标后按照采购人合同规定交付。
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4、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表身份证。
5、询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询价响应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6、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服务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服务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9、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服务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服务验收:服务满足采购人指定参数后由双方对照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未提供询价响应书、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
联系人:殷瑞泽 电话/传真:0743-8586007
地址: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监测中心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