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17:33 来源: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bj.ordos.gov.cn/)“信息公开”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宣传、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医保各项工作透明度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在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17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2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11条。在行风热线举行5场医保直播,点击量达5万人次,解答问题1000余个。制作动漫、图解、小视频等78部,在全媒体转发推广,印发宣传资料10万余份,医保政策知晓率不断提升。《中国医疗保险》专题报道鄂尔多斯创新经验7篇,创地级市发稿量新高,在新华网、人民网、奔腾融媒等发稿186篇。举办全民参保和直接结算、职工门诊共济等新闻发布会,直播点击量达9.3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网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完成办理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审核流程、涉密审查等规范性内容,坚持分级分类、先审后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权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做好单位网站运营维护工作,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政策信息,增加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和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医保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2年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入二是还存在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是公开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于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督促工作人员及时、严格按规范公开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数量。督促协调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对于《条例》中要求公开的事项内容及时、有效公开,确保重大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缺位,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三是持续强化业务能力。积极向其他先进地区、单位学习政务公开经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推进微信公众号栏目功能调整,在整合业务功能的同时,聚焦高频事项、群众关注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形成清晰明了的公开合集,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六、 其他需要报关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 国家医疗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
  • 主办: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477-858678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市医疗保障局10楼

    蒙ICP备19004183号-1     蒙公网安备 15060102000103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