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筹集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医疗补助经费的筹资标准根据市本级享受医疗补助人员当期实际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财政 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 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6%。
2.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按确定的筹资标准筹集并列入市本级财政当年预算。由市财政局通过社会保障基金财政 专户向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医保局)核拨。
二、适用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是什么?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2.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3.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及人员。
4.经医疗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执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单位及人员。
三、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可以用于支付什么?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范围及 支付标准,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 支付限额之和以上部分的住院(含比照住院)医疗费用。
2.市本级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厅级)符合规定的 门诊医疗费用;享受正高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全面体 检医疗费用;文革基残等医疗照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 位额外负担1000元医疗保险照顾费用;享受公务员医疗补 助的人员每两年一次健康体检发生的费用。
3.市本级公务员因工伤、职业病、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 用。
4.市本级公务员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应缴纳的费用。
四、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规定的医疗费用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范围及支付标准等规定。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含比照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和(33万元)以上部分补助90%。
2.市本级公务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启动前, 因工伤、职业病享受的补助包括治疗、康复、配置辅助器具所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
3.市本级公务员因生育(含引产和流产)享受的补助包括当期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其中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的发放按照流产400元,顺产700元,剖宫产、难产、多胞胎1300元标准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假期津贴。
4.市本级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厅级)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90%的比例进行补助。
5.为市本级公务员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标准为1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