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蕤等委员 :
你们的《关于优化医保 DIP 付费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的提 案》悉 , 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
近年来, 我市持续聚焦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大大力度推进医保 DIP 支付方式改革, 推动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 机制, 助力全市 “ 三医 ” 协同发展和治理迈出新步伐 , 一是持续推 进 DIP 支付方式改革 , 2020 年 11 月, 我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确定 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 付费改革)改革国 家级试点城市,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 及时成立了 DIP 工作 组, 推动实行同城同价、“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 机制,2023 年 全市统一确定基层病种目录和中医优势病种目录, 涵盖基层病种 250 个 、中医病种 131 个, 切实降低了群众看病负担,2023 年全市 次均住院费用下降 322 元, 次均住院天数下降 0. 2 天, 次均个人自 负金额下降 127 元 , 2024 年我市 DIP 支付方式改革将实现覆盖全 部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病种覆盖率、基金覆盖率分 别达到 90% 、70%, 将有效控制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运营成本, 并促 进其从向精细化管理转型 , 二是协同推动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 革 , 目前, 全区各盟市本地普通住院均实行 DRG/DIP 结算方式, 异地就医按照支付方式改革前的按项目付费模式结算 , 按照支付 方式改革部署, 在均衡各统筹区医保基金收支压力和风险、保证基 金的可持续性的前提下, 逐步探索推进异地住院 DRG/DIP 付费改 革 , 今后, 我市将在探索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同时, 逐步实现医共 体内医保基金统一使用,涵盖区域内外各种医保结算方式, 促进基 金合理使用, 让分级诊疗合理化发展 , 三是持续优化各级医疗机 构内部管理 ,按照国家 、自治区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要求, 持 续推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信息传输、病案质控 、内部运营等精细化管理, 全面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 并充分利用新 媒体,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对医保行政部门 及各级经办机构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 、医保经办人员、病案 编码员、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切实提升医务人员对 DIP 付费改 革知晓度和认知度 。
下一步, 我市将继续大力度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充分发挥 医保支付方式激励约束作用, 推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内部运营管 理机制发生根本性转变, 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更好地保障参保 群众医保权益, 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