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4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梯次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增进民生保障福祉,我局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单位、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征求意见稿内容请见附件。
我们将珍视每一条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市医疗保障局。提出修改意见时,请写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ybjxzspk@163.com
联系电话:0477-8586894,0477-8125198(传真)
通讯地址: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1007室
附件: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相关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41号)
https://www.nmg.gov.cn/zwgk/zfxxgk/zfxxgkml/gzxzgfxwj/xzgfxwj/202206/t20220627_2078912.html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https://ylbzj.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jd/202112/t20211228_1986519.html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