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报告

日期:2020-05-2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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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全市医疗保险政策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以及基金使用、管理和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汇总统计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各项指标、数据。经办管理市本级参保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以及本地和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待遇审核、稽核、支付工作;负责器官移植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协议书审批、签订、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兑现各项医疗保险政策补贴;承担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分级管理、日常巡查、年度考核以及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支付、医保三大目录网络对照、审批、维护等工作。负责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发展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鄂尔多斯市医保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上下信息沟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就机关整体工作部署向局领导和局务会提出建议;负责综合性公文的草拟和初步审核以及文秘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机关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协助领导做好职工年度考核奖惩工作;管理机关人事劳资;负责机关印章管理,上下来文的登记、拟办、督办,文件的打印,装订、封发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和党支部安排、组织各类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草拟会议决议、纪要,传达督促会议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提出和掌握机关行政费用预算。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车辆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品的购置、管理;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医院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制度,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及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的修改和签订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执行,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保费用增长,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参保人员医保权益;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掌握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及医疗服务费用支出情况,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根据医疗服务实际情况做好奖惩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申报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报销人病历审核及相关事项的检查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申报费用按月结算工作负责工伤、生育和自费住院参保人员费用结算;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实施标准三大目录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三大目录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向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定期传送监控结果,保障各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更加科学高效;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听取社会意见和参保人诉求,主动接受舆情监督,不断改进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协助公共业务完成市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参加各项医疗保险登记、申报、变更和注销工作;负责灵活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的划拨,市直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按规定完成个人年度账户对账单的打印、发放和核对工作;负责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为转往外地人员开具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核准、补缴年限的核定业务;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待遇审核科

    宣传贯彻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法规,指导旗(县)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受理重症患者转院、转诊的申请和票据的结算,并做好备案工作;负责外埠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和外埠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管理工作;负责对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用药和日常管理;负责参保职工、参保人员重特病患者靶向治疗用药的初步审查、审批登记及结算工作;协助劳动局工伤管理科做好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人员的病情前期调查工作;协助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参保职工医疗费用二次补充报销的待遇初审及档案移交工作;负责解答有关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方面的政策咨询,并做好相关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稽核科

    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并配合单位领导抓好贯彻落实;负责对市本级范围内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票据审核程序,强化对基金支出全过程的监管,开展对转往异地治疗人员的票据真实性的实地稽核工作;参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对所签的服务范围、标准、项目、设施等医疗行为及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负责对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重大问题的查处工作;负责门诊慢性病的报销工作;组织享受体检待遇人员的体检工作;加强各旗区医疗保险稽核工作的检查指导,保证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严格稽核工作制度,注意收集违规信息,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请示、汇报,严密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 不定期撰写稽核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形成文字一事一报。

  (六)财务科

    负责各项医保基金、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基金收支的账务处理、与财政局、地税局对账处理、票据管理、本地、异地待遇支付、两定机构医疗费用拨付、财务资料管理、报表编制、分析核算、预算控制,对基金的使用、管理和运营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旗区各项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本级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审核全市各旗区统计报表,编制全市统计报表,并负责向自治区

  医保局报送。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816.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95万元,增长631.24%,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新增一个项目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应缴医疗保险费。

  支出预算3816.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95万元,增长631.24%,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新增一个项目为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应缴医疗保险费。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81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16.9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81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9万元,占比6.73%;项目支出3560万元,占比93.2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单位人员工资、市本级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16.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1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助,职工工资支出,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775.45万元,比上年增加3608.6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职工医疗保险的补助和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补贴

  3、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比上年减少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补助。

  三、2020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68.49%,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新增职能职责,单位日常用车较往年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多。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今年较去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68.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68.49%。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我单位新增职能职责,单位日常用车较往年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多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23万元,比上年减少8.11万元,减少18.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工减少两名,公用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56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21.5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骋越     联系电话:18847775075

   

  第六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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