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四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6-23    来源:    作者:

分享:
字号: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4日至5月31日,鄂尔多斯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开展了巡察。7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次、局务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将“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实践要求转化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四级调研员担任,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督导推进、检查落实、整改汇总等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方案》,分为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牢牢把握“三个聚焦”: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根据整改方案,领导班子主动分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整改、一条一条销号。

(三)严格压实责任。对整改工作采取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并实时跟进,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特别对巡察反馈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重新梳理,进一步整改。

二、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扎实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整改“攻坚克难韧劲不推动重点改革任务力度不够”的问题

关于配套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拟定《鄂尔多斯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央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文件配套制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不再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涉及到具体工作将单项制定办法,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工作。

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鄂尔多斯市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内蒙古上线试点城市,从2021年3月开始,责成旗区同步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三大目录”,截止9月初所有旗区“三大目录”最新数据全部更新完毕。二是2021年9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鄂尔多斯市正式上线,医院端“三大目录”数据库自动生成与医保中心端“三大目录”数据库相一致的目录库,再无需人工动态维护

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待加强”的问题。2020年,自治区和我市文件下达开展手术治疗的10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实际发生结算的病种付费项目80种,按病种结算总体占比偏低,究其原因:一是国家和自治区已着力推开新的区域点数法和总额预算管理按病种分支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再对原来的按病种付费做出硬性考核。二是当时出台的按病种付费结算金额与项目付费结算金额差距较大,按病种付费结算金额偏低,医院执行按病种付费积极性不高、选择性开展按病种付费。三是我市人口数量偏少,一个年度内医疗机构开展手术治疗的病种数达不到100种。四是我市经济发展较快、交通便利、外出就医人群数量较大,经济好的患者开展手术治疗都去外地医疗条件较好的地区就诊。五是文件规定开展按病种付费因患者合并症、并发症原因,医疗机构退出按病种付费结算率在15%以内。基于以上原因,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第二批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156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字﹝2018﹞1号)要求,我市明确了按病种付费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实施范围,执行自治区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同时,结合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2020年底,经申请我市被国家确定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患者所有住院治疗都按DIP支付方式结算,不再执行原有的按病种付费结算政策。

2.整改适应新时代医保事业发展还有差距,强化基金监管手段有待提升”的问题

关于基金监管手段单一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公安、卫健部门制定了《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充分运用日常检查、智能监控、重点检查等多种手段,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截至10月底,全市定点医机构共2244定点医疗机构976家,定点零售药店1268,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69%。通过专项治理,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34家,拒付、追回医保619万元。二是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平台需建设在自治区医保基金监管平台之内,并由自治区医保局统一建立,目前还处于开发阶段,未能正常使用,待自治区系统平台搭建完毕后,我市将结合辖区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设立相应信用指标,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三是利用门户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医疗保障基金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印发《条例》宣传海报、手册《举报奖励》宣传页共计11余万册,分发到各旗区医保局,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社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张贴、发放,扩大政策宣传范围,提高全民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意识。2021年5月,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招聘和自荐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聘请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截止10月底,已聘用30人为医保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

关于“个别民营医院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依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九条十四款,拒付两家违规医院金额173.79万元,医院内部通报6名医护人员共罚款4.5万元。

关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惩处力度小,后续盯办整改不够及时”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开展执法监管学习培训,邀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金满义同志讲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能力水平。二是针对检查发现查实的违规问题进行通报,目前已通报2件典型案例。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三是对市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达拉特旗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鄂医保发〔2021〕72号)进行督办,要求达旗医疗保障局对2家医疗机构费用216409.07元,8家定点零售药店费用312568.4元进行拒付,该违规金额已于2021年5月24日全部拒付。

3.整改政策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学用结合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紧跟形势,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内容。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列入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加大学习考核力度,将理论学习考核与年度考核、干部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坚持理论学习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障有关政策、优化经办服务,医保领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21年以来,局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暨“我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共征求保障民生基本需要意见11条,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意见1条,推进基层治理意见1条,并全部办结完成。

4.整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问题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2021年8月16日,印发中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建设,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调度。8月18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工作调度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极端重要的工作,要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按照“善于查动态,查苗头,查走向”的要求,把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做细做实。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鄂尔多斯发布”“鄂尔多斯新闻网”“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等平台做好宣传工作。四是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及时纠偏整改,针对其它地区出现的“窗口腐败”问题,及时组织自查,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相关制度,强化监管。

关于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中心组学习、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苏永清、原市委党校副校长齐海林等专家讲学形式,强化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认识,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领导班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积极利用官网和各种媒介,进行思想意识形态宣传,提高新闻舆论的监督引导力。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领导班子成员随时关注单位微信工作群及干部职工发表动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如发生不当言论,班子成员及时制止并教育,把握好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中心环节,维护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关于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思想工作“两个巩固”根本任务,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医保领域相关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妥善处置。二是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学习把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三是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力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考评指标,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作为2021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关于阵地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专题讲座、业务专题培训报备审批制度,要求每次组织讲课必须报备。2021年共举办专题讲座5次,专题业务培训3次,全部按照规定程序报备审批,并将其作为对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年终考核重要指标。建立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对单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严格把关,明确拟稿人、审核人。截止2021年10月底,单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未发生表述性错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5.整改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关于“市域范围内门诊慢性病还未完全实现直接报销”的问题。市第二人民医院于2021年9月完成his系统建设,并接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医保报销实时直接结算,同时开通了门诊慢性病直接报销,方便城乡居民报销。二是协调卫健部门,要求基层卫生院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完成his系统建设。his系统建设已于2021年9月20日前全部完成,基层卫生院完成接口改造的即可实现医保费用直接报销。

关于“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回复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制定《市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跟踪反馈,按照各科室业务职责分工及时、准确进行转办。2021年共接待市长热线信访案件116件,有9条超时办结,其余全部限时办结。2021年多次被“鄂尔多斯12345”平台通报表扬为及时办结率靠前单位。

6.整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关于“出借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已与本人对接,10万元借款中,2021年3月报销医疗费用抵顶10332.39元,2021年4月16日,将剩余89667.61元直接存入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支出户。10万元借款已全部追回。

关于超额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及时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和财政局支出报销规定。2021年9月,追回超标准报销2780元差旅费。

关于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在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机动车费用管理相关规定。二是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车辆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公务卡管理等内容。三是善报销流程,加强票据和所附资料的审核,对于凭证不完整、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7.整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提交党组会”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汇编》,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加强办公室和财务科内控制度的学习培训,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和财政局相关制度进行经费报销。三是完善报销流程,局机关及所属科室,包括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内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局机关“三重一大”制度,对超过3万元的资金支出,及时提交党组会审议。

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议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21年4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领导班子及科室单位负责人,重新学习“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二是要求财务人员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各类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的预算管理。2021年达到“三重一大”标准要求的所有支出费用均按照会议研究概算支付,未出现超标现象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8.整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的问题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和工作效能提升方面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派驻纪检组工作要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表暨工作流程图,建立“图、单、台账、底册”,并抓好督促落实工作。二是建立完善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档案,编制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职责职能、工作导则等,便于纪检组精准监督。三是在派驻纪检组指导下,2021年10月在医保系统就“吃公函”和“服务窗口腐败”等问题开展了全面自查工作,要求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和旗区报送自查报告。机关党委对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腐败”问题进行了实地检查,未发现“服务窗口腐败”问题。下一步,通过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医保行风建设。

关于“党组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明确”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该项内容贯穿于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同时,在新冠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行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领域,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时学习和传达相关指令,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制定《市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逐级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三是制定《市医疗保障局政治责任清单》,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廉政风险点并督促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充分履责,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党组成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及时发布纠“四风”树新风通知,提醒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

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方式单一,多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为主,没有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是2021年上半年,与派驻纪检组共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市内2起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医保干部增强防风险、守底线意识,做到依法履职、清正廉洁。下半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国家医保局通报的王韬贪污案、自治区医疗保障行业内违纪违法行为等案例,警醒广大医保干部遵纪守法。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坚决整改,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廉政防线。

9.整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思路,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落脚点,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二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用新阶段、新发展理念指导医保各项工作,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三是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组织生活会等,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通过“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结对认亲”等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先后为城塔村实施了通讯网络全覆盖工程和东胜区祥和社区隐患墙体维修工程,引导广大党员在医保服务群众过程中,擦亮初心、感悟使命、夯实责任,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四是将党建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在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年终考核时作为评优的重要指标,定期对党务公开、“三会一课”、党员管理、学习教育等督导推进、及时通报,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定期做好制度落实的自查工作,并按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面规范各支部党建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等,2021年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并于2021年6月28日通过第二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发展为预备党员。全面规范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方案,通过谈心谈话征求各方意见,会议过程记录完备。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7月29日,局党组县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普通党员一道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检视剖析,提升党性和政治素养。三是严肃党内民主制度的执行落实,做好党建引领下的业务指导和经常性的检查。10月中旬组织检查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是否存在“服务窗口腐败”等问题。未发现相关问题。

关于党支部支委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党支部支委选举程序,全面提升各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二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学习,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培训班,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培养,规范党务工作流程。三是按照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契机,督促各支部对巡查中发现问题排查并进行整改,抓好工作督导,确保今后党支部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流程和规范进行。

10.整改“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1年新发展两名党员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培养和发展,局机关党委按要求填写了备案意见和全年考核意见,并于2021年10月20日通过市委组织部审核。党员发展程序合规,材料齐备。二是在接到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及时要求支部进行限期整改,从2021年6月起,医保局第一、二支部都已按月收取党费。机关党委于9月底与组织部对接上报了建行账户,开通党费网上交费业务,10月已与建设银行对接,全部提供相关资料,计划在2022年实现全体党员网上缴费。

三、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反思,深刻检讨,汲取教训。

(二)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预防,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生。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常态化正风肃纪。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进一步树牢履职尽责意识,推进重点工作。一是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DIP付费方式,推行医保总额预算,健全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四是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五是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规范不同检查形式的对象、内容、工作要求和流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六是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七是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落实“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蒙速办 四办”等便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医保经办体系建设,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经办服务体系。稳步扩大“呼包鄂乌”区域一体化异地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和跨省异地门诊直接结算范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8125198;邮政信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西街23号财富广场10楼(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电子邮箱:eedsybjbgs2022@126.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6月23日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 国家医疗保障局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
  • 主办: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477-8586780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市医疗保障局10楼

    蒙ICP备19004183号-1     蒙公网安备 15060102000103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