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双通道管理的问题 | ||
受理日期: | 2021-11-19 14:51:50 | ||
信件内容 | |||
前一段时间(6月)医保局发布了“双通道”申报硬性要求的通知,第一条硬性要求就是:定点药店要求200平米以上(包括200平米),但现在在几十平米的药店已经申报成功。是不是现在已经取消了平米限制,所有定点药店都可以申报,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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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
京顺大药房,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
由于您提供的联系方式是空号,无法和您进一步的了解情况。您反映的定点药店“双通道”申报事项我局是按照旗区医保局审核把关、公开公示、红头文件上报的程序进行的,申报定点药店的具体事项由旗区医保局具体把关审核,我局不参与审核相关事宜,您反映的问题请与当地旗区医保局联系,并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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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日期: | 2021-11-19 00:00:00 | 受理部门: | 医药科 |
受理状态: | 已处理 |